江苏一村民两个月没回家,院子里被建50平

12月9日,江苏南京。浦口区双山村村民杨大爷反映,称前段时间当地村委会趁他不在家的时候,在他家院子里修建了一座公厕,正对着他家的门口。虽然他后来多次找到施工单位,但对方不予理睬,认为修建公厕花了几十万元,属于公共资源不能说拆就拆。那么,施工方为什么会选择在杨先生家里修建厕所呢?

杨大爷说,今年7月份,村里人想建一个休闲文化广场。于是就来找他商量,称他家院子地方大,可以改造成一个供村民活动的小广场。院子附近的废弃猪圈可以改成公厕,不会影响他的生活。杨大爷一想,反正自家院子也大,自己也用不上,不如就给村民们一起用,大家没事过来跳跳舞,开心一下也挺好。于是杨大爷就和村里面签了“青苗补偿协议”:村里占用杨大爷0.66亩土地,赔偿他元,但对土地的具体使用,协议上并没有说明。

签完协议后,杨大爷就跑去了城里的儿子家,去帮他们照顾孩子。当他9月份再回到农村家里时,就发现了问题。据杨大爷介绍,公厕位置不仅向前移动了10米左右,面积也扩大了。本来说是在猪圈的位置建造只有20平左右,现在竟然建成了50多平,而且就在他家房屋左前方七八米的位置,一出门就能看得到。如果以后真的投入使用,那将会对他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。

随后杨大爷就找到施工队,让他们停止建设,但对方没人听他的,直到11月中旬才算完工。那么这么大的厕所,建在村民家院子里,当地村委会又是怎么解释的呢?对此双山村村主任回应,称公厕建设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动工的,要是一开始说换地方还是可以改的,但现在已经来不及了。建这个厕所和广场已经投入几十万的资金,“说拆就拆,纳税人的钱不是钱啊!”村主任表示,公厕作为公共资源,不能拆除。

面对村主任的说法,杨大爷想让他提供所谓的审批手续。但是对方以文件不对外公开为由,拒绝提供。杨大爷认为,施工单位之所以这么做,是为了应付工程工期,节省工作量。现在他 的心愿就是能把门前的公厕拆除,一开始他是出于好心,想给大家伙谋福利才签了协议,没想到进趟城再回来就成了受害者。那么,你认为杨大爷还能要回土地的使用权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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