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案说法别大意村民火烧杂草引发山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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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挂刺(倒钩刺)树

在山林地边特别常见

然而

就是这个随处可见的“家伙”

让楚雄州禄丰县某村的村民

大意犯错触犯了刑法!

案情简介

年5月某日下午14时30分许,被告人张某某(化名)在禄丰县仁兴镇某村后山种地。农作期间,张某某发现自己耕地边有一蓬倒挂刺,为方便耕种,张某某决定将其除去。于是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,没多想便给倒挂刺点了火。

当天风势较大,还没等张某某反应过来,火势失控引发山林火灾。张某某也吓坏了,发生火灾后,他连忙打电话到村委会报告情况,自己也参与到扑火中。

法院审理

经有关部门鉴定,该起山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.公顷(49.85亩),区域内原有云南松株,林木蓄积.05立方米,林木山场成本价格为元。

到案后的张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并在案发后积极与相关权利人达成调解协议,并按协议积极赔偿相关村民经济损失。

禄丰县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张某某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,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,擅自在自家地边燃烧遮挡田地的倒挂刺蓬,过失引发山林火灾,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危害公共安全,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。

被告人张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、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,当庭自愿认罪。

年9月18日,禄丰法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之规定,判决张某某犯失火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

目前,该案判决已生效。

法官说法

我国刑法规定,犯失火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,造成严重后果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
主要特征:(1)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。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,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。

(2)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。

最后

小编要提醒大家

用火无小事

千万要注意安全!

来源: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

原标题:《别大意!村民火烧杂草引发山林火灾,最后……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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