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桃县全面提升村干部待遇激励担当作为
一是提高劳动报酬。印发《松桃苗族自治县调整全县村(社区)干部报酬的实施方案》,全县村干部报酬统一执行“基本报酬+任期补贴+绩效奖金+养老保险+集体经济创收奖励”结构,按村级(社区)人口数量定报酬等级,元至元不等进行发放。村(社区)*组织书记、主任“一肩挑”干部报酬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0%, 月报酬元。同时,将“西部计划志愿者”及招募“公益性岗位”到村工作人员纳入此调整范畴,在现行工资基础上提高元。二是建立激励机制。建立村(社区)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村干部机制,将当年集体经济纯收入新增部分,经社员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后,按不高于20%比例提取奖励资金,用于对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职务的村干部进行奖励。同时,对村级办公经费进行调整提升至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30元每年、城市社区组织办公经费保障00元每年。三是建立考核机制。针对村(社区)干部的管理出台村(社区)业绩考核、村集体经济发展考核、坐班轮值等制度,对村(社区)的教育培训、日常考勤、业绩考核、年度评议等进行规范和完善,以进一步激励村(社区)干部爱岗敬业、担当作为,确保执行*策和服务群众能力实现“双提升”。推荐阅读●→:一图看懂百年*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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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《贵州改革工作动态》年第24期
供稿:松桃县委改革办
微编:石芳蓉“贵州改革”